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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的土地出让方式有了新变化。市资源规划局最近发布了一项新的试点办法,推行“ 拍卖”组合出让方式。这一新办法通过丰富和完善土地供应模式,建立竞争性准入机制,旨在实现“选商择资”的目标,促进城市。
据了解,《厦门市“招拍复合”出让试点办法》适用于厦门市的用地、低效再开发用地、成片综合开发用地、轨道综合开发用地等多种土地使用类型。所谓“招拍复合”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是指出让人在有效申请人数达到一定数量时,采用“ 拍卖”的组合方式进行出让。这种方式包括“投标、开标、评标、定标”的程序,综合评价方案通过后,再进行现场竞价,最终确定竞得人。
相比传统的单一出让方式,“招拍复合”的方式无疑是一种创新和优化。首先,这种新方式可以有效避免单一出让方式可能带来的弊端,组合和拍卖的优势,实现了招标环节的优选机制和拍卖环节的市场竞争机制的结合。其次,综合评价方案的引入,确保了在土地出让过程中,不仅仅是“价高者得”,而是综合考虑商务和技术指标,真正实现了“择优选商”。对于城市的长远发展来说,这种方式无疑能够更好地引入优质企业和项目,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城市整体发展质量。此外,这种方式还兼顾了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的双重作用,既有利于政府在土地出让中的有效,也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。
总的来说,“招拍复合”出让方式是厦门市在土地管理领域的一次重要尝试和创新。这种方式不仅有助于优化土地出让流程,提高土地利用效率,还能为企业提供更公平的竞争环境,促进城市更高质量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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